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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土协发[2015]28号
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关于印发《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与估价行业违规处罚记分办法》的通知
各会员:
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与估价行业制度建设,加强行业自律管理,根据国土资源部、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、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及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(以下简称“省协会”)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行业发展情况,制定了《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与估价行业违规处罚记分办法》,并经省协会三届10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,现予印发。
附件:
《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与估价行业违规处罚记分办法》
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
主题词:国土 估价 登记 行业违规处罚 通知
抄报: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
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 2015年5月4日印发